昆明市司法局组织机构
- 职责职能
- 班子成员
- 内部处室
- 直属机构
昆明市司法局职能职责:
一、 昆明市司法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二、 中共昆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昆明市司法局。
三、 昆明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定市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审查、备案、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译审工作。
(五)为以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政策性、制度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为市政府领导交办重要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向市人民政府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承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为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管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十)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三)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有关外事工作。
(十四)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调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主要负责人:刘毅
邮政编码:650500
联系电话:0871—67470750
电子邮箱:kmssfj@km.gov.cn
刘毅,男,汉族,1968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一政委。
秦芸,女,白族,1979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周红玉,女,满族,1967年10月生,大学学历。现任昆明市司法局副局长。
魏巍,男,汉族,1975年5月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朱广祥,男,汉族,1967年6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储嘉昱,女,汉族,1976年1月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金峰,男,汉族,1977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胡昌坤,男,汉族,1975年10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办公室、 法治调研处、 立法处、规范性文件审查处、 戒毒工作指导处、 社区矫正管理处、 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行政复议与应诉二处、行政复议与应诉三处、依法行政指导监督处、 法律事务处、 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律师工作管理处(国家法律统一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行政审批处、 装备财务保障处、 政治部、 机关党委、 市法律援助中心、 科技信息处。
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职责:
负责做好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工作,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并指派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对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法律援助过程实施监督与管理;开展法律咨询接待工作,解答人民群众来电、来访中的涉法问题,对其中符合援助标准的予以法律援助。
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376号
法律咨询电话:12348
联系电话:0871-6316814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负责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教育戒治;
2.根据国家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强制隔离戒毒所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警察职工队伍的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在上级机关的领导下,负责考察、配备强制隔离戒毒所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全所的纪检、监察工作及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
4.负责强制隔离戒毒所经费预算的申报、领拨、监督使用以及年度经济发展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5.负责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康复工作,对戒毒人员进行身心康复治疗、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和回归社会指导,巩固戒断成果,提高戒断率;
6.负责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自愿戒毒中心工作。负责对自愿戒毒人员实施药物、心理、物理等形式的戒毒治疗,积极探索戒毒新方法;
7.提供习艺劳动和技术培训岗位。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对在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社会帮教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
9.负责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警戒护卫,防御外部力量对场所的捣乱,制止所内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行凶、逃跑,平息骚乱、暴动;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戒毒局、市司法局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昆明市呈贡工业园区
邮箱:kmsjzb@126.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0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