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购买场所零星修缮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计划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有效推进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场所零星修缮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场所零星修缮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目录B0601 一级目录: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工程服务,三级目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为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场所零星修缮项目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造价咨询、工程结算审核等服务。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戒毒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加强项目投资和资金使用效益的管理。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 24,000.00元(贰万肆仟圆整)
(二)资金来源:年初预算-维修(护)费
五、承接标准
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造价咨询业务,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
六、目标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开展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工程结算审核、投资控制和造价咨询等服务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由于服务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第二十四条要求,“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本次服务周期拟定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按年支付服务费用。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公示时间及联系人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4月28日(5个工作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4月29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毛伟梁 电话:0871-67451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