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购买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的计划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有效推进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目录B1103 一级目录: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后勤服务,三级目录:安全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对所区4.6万平方米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火门、排烟系统和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及维修维护;对压力不足的灭火器进行充装和进行年检;协助场所开展消防演练和安全宣传教育;服务单位承担1000元/月的维保耗材费用。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管理规定》要求,提升场所火灾防范能力,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46,000.00元(肆万陆仟圆整)
(二)资金来源: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五、承接标准
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或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经营范围的机构。
六、目标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场所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良好,满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公示时间及联系人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日至4月9日(5个工作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4月9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毛伟梁 电话:0871-67451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