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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358-202408-487291 主题分类: 2024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4-08-05 20:15
名 称: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279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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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27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8-0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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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春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议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昆明市以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根本遵循,围绕“一条主干、四张网”的建设模式,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发展。将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作为主要内容,以搭建服务平台和拓展服务网络为重点,着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的实体平台、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12348”热线平台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前,已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865个,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全覆盖。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100%实现“五个一”标准规范化建设。

(二)健全法律援助惠民网络,推动法律援助走深走实。昆明市法律援助工作起步于1997年,2000年全市14个县(市)区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加快网络化建设步伐,先后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劳动仲裁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工、青、妇、老、残、法、检、监所等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便民网络,打通了法律援助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昆明市法律援助工作多次受到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表彰奖励,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全国性荣誉称号。2024年3月,昆明市官渡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推进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协调配合推动工作开展。昆明市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云南省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主动与人民法院加强沟通联系,积极推进诉前委派调解工作。与昆明中院建立《关于加强诉源治理、优化行政复议、完善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的方案(试行)》,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融合调解和诉讼服务等功能,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各县区司法局联合法院建立健全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制度,从立案委派、案件管理、规范收费等流程加强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管理。昆明中院将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昆明市明信调解服务中心、云南省昆明市国信公证处、云南省昆明市真元公证处聘为特邀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公证部门人员法律业务强、调解能力强的优势。部分县区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诉前引导辅导区,在当事人立案时告知诉前委派调解的优势和进入诉讼程序的利弊,建议当事人首先选择诉前委派调解。目前全市各县区共建有诉前委派调解中心(站)21个,2021年至今共调处人民法院委派案件78728件,调解成功30372件。

(四)壮大律师专业调解队伍,全程助力法院多元解纷。为落实最高法、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意见》《关于扩大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2022年昆明市律师行业组织586名各领域专业律师参与组建“昆明市法律服务队伍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更好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助推我市律师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创新发展,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效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昆明律师参与法院特邀调解队伍不断壮大,覆盖面越来越广。截至目前,昆明市5个主城区法院已将律师调解拓展到调解的全过程,先后建立“律师驿站”“律师调解员培训实践基地”,律师调解数和成功率逐年增长,把律师调解实践经验辐射到多元解纷中,进而强化多元解纷工作的落实。

二、 关于“支持各类人才资源开展合作”建议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引导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2019年,司法部印发《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明确要求律师应当积极参与党委和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的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昆明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支持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经费保障和工作激励措施,调动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积极性。鼓励、引导律师以为特殊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参与公益性法治宣传活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参与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益法律服务。

(二)广泛动员和接纳有志于从事法律援助的社会法律专业人才参加法律援助事业。2016年10月,昆明市司法局成立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人才库,对重大疑难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专家会诊、集体讨论、专家评估,为昆明法律援助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专业人才保障和法律服务支撑。自此,昆明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加快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组建了各级各专业法律援助律师库。五华区司法局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库,按照“律师申请、审核入库、统一指派”的原则,招募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实行“点援制”,针对案件的实际情况,为当事人推荐业务专长符合案情需要的律师,并根据当事人的选择直接为当事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库,以自愿报名形式,结合执业年限、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经验、授奖履历等条件优选律师入库,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精准保障。

(三)扩大公益法律服务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市司法局和市总工会共同组建“昆明‘五·一工人维权岗’法律服务志愿团”,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通过开展实地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有效提升了农民工法治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为增强服务实效,突出服务重点,昆明市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重点对象,坚持“全民化”覆盖,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进单位、进工地、进企业、进学校、进监所、进乡村等场所,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法律六进+N”为有效抓手,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送法下乡”“法治宣传进村入户”“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等公益性法治宣传活动,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法律代书、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2023年,全市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884场(次),提供法律咨询3.2万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宣传品116.1万余份,开展“六个一”活动5969场次。

三、 关于“为建立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提供基层设施投入和制度保障”建议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2021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人员配置,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少于6名,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少于4名,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不少于2名专业法律服务人员配置。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劳务派遣、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等编外用工方式,充实实体平台法律服务人员,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参照公安辅警工资标准,按不低于三类辅警的待遇执行。持续争取更多“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及云南大学生志愿者到贫困地区服务,并按要求提供服务保障。大部分县(市)区已采用劳务派遣、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购买公益岗位等形式,加强了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人员短缺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二)加大经费投入的政府保障力度。昆明市积极推动法律援助政府责任的落实,2016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昆明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规定市、县(市)区级财政要将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22年我市印发了《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补贴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法律援助补贴的构成、领取范围和具体标准。市级财政坚持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为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加强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为规范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实体平台建设标准及形象标识,加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把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面向群众服务的主阵地,发挥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的法律服务指引、联络功能,昆明市司法局印发《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意见》,就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出总体要求和基本标准。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应当具有固定的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接待场所,在外墙悬挂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标识,设置残疾人专用通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办公场所张贴标识统一的信息公示牌,公示服务内容、人员等信息,在接待场所配备办公电脑和1台及以上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配备电话、打印机、传真机、文件柜、档案柜等办公设施,配备座椅、饮用水设备等物品,并设有意见箱。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应当具备独立办公或者合署办公地点,在工作场所规范设置公共法律服务标牌,配备办公电脑和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在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张贴标识统一的信息公示牌,公示服务内容、人员等信息。目前昆明市乡(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均已达标。

四、 关于“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发展”建议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律师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2022年8月市司法局制定下发《关于印发〈昆明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针对律师资源主要集中于昆明市四个主城区导致分布不均的情况,通过统筹跨区域调配律师资源,并根据需要为律师资源短缺的地区协调律师事务所结对帮扶。截至2022年底,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已实现100%全覆盖。村(居)法律顾问发挥专业优势,在基层司法所组织下,定期在村内举办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讲座,对广大群众进行法治教育,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从源头防范和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使村(居)群众能够享受方便、快捷、高效的基本法律服务,基层干部和群众法治意识显著增强。2023年全市村(居)法律顾提供法律服务时长16539.5小时;举办法治讲座1078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389场;参与矛盾纠纷调解1033件次;协助村(居)委员会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2694件次;建立微信工作群417个;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引导9775件次。

(二)提升智慧化法律服务供给水平,科技赋能基层法律服务。立足“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的目标,昆明市积极开展“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探索,大力推广使用“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和“12348云南法网”,创新推出了全国首个涵盖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等12项司法行政职能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云岭法务通”以及便携“乡村法治通”。为人民群众提供智能法律咨询、法律机构及人员信息查询、法律事务指引、法律文书代写及下载等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跨平台、跨层级协同办理。全市在机场、高铁站、客运站、医院、学校、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等地铺设公共法律机器人2173台。公共法律机器人通过智能互联实现了与“12348云南法网”、“12348微信公众号”的互通互融,构建起了功能更为全面的公共法律服务智慧网络平台,可实现远程视频,直接与律师在线沟通交流,提供个性化的业务咨询及业务办理,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办理公共法律服务“所有事”,实现“全业务”一站式覆盖。2023年累计访问量31.4万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2万余次,提供智能法律文书服务1.8万余次。

(三)强化热线平台服务效能,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法律服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获得全业务、全天候、全时空法律服务的重要渠道。为提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接听率,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率,减少群众的拨打等待时间,昆明市在全省率先采用购买社会化专业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运营机构对热线平台进行服务运营,由全律师团队接听群众来电,实现了咨询服务、法治宣传、信息录入、援助引导等一体化功能整合。“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市长热线”实现互联互通、双号并行,做到接听热线同步录入,工单及时转办。2023年共接听来电87084通,接听率、群众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

四、 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推进我市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并与您密切保持联系,汇报进展情况,具体工作计划包括:

(一)着眼偏远落后地区,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完善激励机制,优化“以奖代补”工作经费使用绩效,促进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贫困地区、向基层延伸,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化、均等化程度。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渠道,用困难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让更多的老百姓能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三)加强对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的指导,不断加强县区法院和司法局对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的推动力度,提升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为诉前调解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把村(居)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提升公益法律服务效能、发展基层经济、促进基层稳定的重要举措,大力宣传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大力宣传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做法和成效,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感谢您对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