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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电子定位装置 加强社区矫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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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法局管理员1    信息来源:昆明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7-08 14:55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控,有效打击和震慑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2024年5月28日,昆明市社区矫正管理局“重拳出击”,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7名社区矫正对象加强日常监管,现场佩戴电子定位装置,并开展了专题集中教育。


在昆明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和监督指导下,相关司法所工作人员、刑罚执行一体化的派驻警察、社区民警现场向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7名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社区矫正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决定书》,并发放了《对社区矫正对象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告知书》,书面告知其使用电子定位装置的法律依据、使用期限和应当遵守的规定及违反的法律后果。

本次由市级社区矫正管理部门直接组织实施的佩戴电子定位装置进行监管的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市局首次对市级直接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处罚。

通过电子定位装置的实时定位、行动轨迹在线、越界报警等功能,实现了24小时的有效监管。依法启用电子定位装置,充分彰显了社区矫正作为刑事执行的强制性、惩罚性和严肃性,警醒了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不可逾越法律红线。彰显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推进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遵法守法成为合格公民、顺利回归社会奠定了基础。

本次集中处置工作得到了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呈贡区司法局、经开区洛羊派出所、经开区洛羊司法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