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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358-202401-448008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昆明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4-01-16 15:29
名 称: 昆明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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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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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昆明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昆明市司法局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邮编:650500,电话:0871-63969908,电子邮箱:kmssfj@km.gov.cn)。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昆明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开设“普法强基补短板”、法律职业资格等专题专栏,全力做好涉及立法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法律职业资格、普法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到位,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水平与社会影响。2023年,昆明市司法局网站、昆明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昆明司法行政新浪微博、昆明司法行政头条号发布工作动态、司法要闻、政策解读、公示公告等各类信息共8302条(网站:876,微信:1208,微博:6153,头条:65)。二是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共制发文字、图片解读材料6条。三是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全年办理网民留言35件,平均办理时间2天;开展调查征集6期,收集群众意见30条;开展在线访谈1期,答复网民提问10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自然人7件。通过昆明市依申请公开系统办理答复7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1件。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未收到行政诉讼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昆明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昆明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整理编制修改,以目录促规范、促公开、促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的作用,2023年度网站访问量为253479人次。二是开展昆明市司法局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升级改造,方便不同人群的访问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开展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内容检查及网络安全监测工作52次。每季度对门户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服务实用性、网站安全防范和对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日常更新等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时提交自查报告,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二是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网站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六)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3年度局长信箱共办结35件群众来信,答复率办结率均为100%。认真完成2023年网站及新媒体巡查整改,全年未发生网站和新媒体失泄密情况,没有发生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整改的情况。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100007

二、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00001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100007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 重复申请

000000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 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6100007

四、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00001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需继续优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业务水平需持续提高。

2024年,市司法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昆明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紧扣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提升网站信息化服务能力。二是优化完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集约化。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三是强化指导,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专业化。推动全局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条例》精神,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是以“政府开放月”改进机关作风。2023年9月,昆明市司法局开展活动2场,让公众“零距离”感受司法为民服务的理念和行动,多角度了解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