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石林县司法局三项举措促进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工作落细落实。
一、 认真学习,促业务能力再提高。先后三次组织全县司法所学习相关文件,逐条进行了讲解,旨在确保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懂弄通文件精神,并结合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实际,梳理工作中需要明确落实的工作要求、业务流程,提前做好谋划准备,确保做到衔接到位、落实见效。
二、 实地调研,促基础工作再夯实。为确保石林县社区矫正对象风险性评估、季度考核、管理类别确定等工作依法规范,社区矫正管理科对全县七个司法所开展调研式检查,收集各受委托司法所意见。在此基础上,社区矫正管理科细化形成了石林县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工作清单式、表格式工作规范。
三、 细化措施,促分类管理再规范。及时召开石林县推进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细化措施工作会,集中学习讲解了石林县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细化措施,各司法所对可操作性进行讨论,会议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统一规范》,并要求各司法所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