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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司法所:融合情法理 断物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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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信息来源:五华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2022-11-29 14:45

本着“小物业、大民生”理念,一起老旧小区因拒缴物业费、水电费致使停水停电的纠纷协调会在华山司法所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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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日,某老旧小区部分业主(15户)认为新接收的物业收费不合理,公摊水电费数额比往年缴纳超多,拒绝缴纳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的公摊水电费,致物业公司停止为业主供水供电。11月22日部分业主聚集在物业办公室门口抗议。为尽快解决该问题,华山司法所、文林社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劝导,并承诺于次日组织物业公司、业主召开协调会。

协调会上,司法所、社区、法律服务员与物业公司、业主代表积极沟通,业主代表提出小区停车收费不合理、垃圾清运等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因对物业服务方面存在不满,以拒缴物业、水电费的方式来对抗,调解员逐步析法明理,向物业公司指出,在服务过程中应多听取业主的建议和意见,积极改正工作不足,尤其是处理好暂停水电供应问题、公共设施的维修、垃圾清运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同时也告知业主应当仔细了解关于物业费收取使用的各项条款,如果存在任何分歧应当和物业公司及时沟通,而不是选择拒不缴纳相关费用和对抗的方式解决问题。法律服务员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内容,剖析了物业管理中各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主动履行各自义务。最终,双方达成共识:物业公司同意于当日下午17点以前恢复供水供电,其他公摊水电费问题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代表召开内部会议商议决定。

通过此次协调会,将“情理法”融为一体,让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从对峙变为和谐,满足居民生活所需,大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