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集中发放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二)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昆明市司法局134室律师工作管理处。
(三)方式:网上预约
在昆明市司法局申领证书的,应当进行网上预约,网址为https://lawreg.examos.cn/plawreg/index.jsp,申领人员输入证件号码和参考时的密码后,选择确定领证的具体日期和时间段。
二、 证书领取提交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
(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
三、 其他事宜
请申领人员严格按照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昆应疫指通〔2022〕39号)及《关于对涉疫风险人员赋“黄码”的通告》(昆应疫指通〔2022〕47号)(详见附件)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并及时关注“掌上春城”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如我市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发生变化,请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一)领证当日申领人员云南健康码扫码显示“绿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
(二)申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现场全程佩戴口罩、消毒防范、间隔1米以上排队等候等防疫工作措施。
(三)领取证书期间,遇有申领人员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者,昆明市司法局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范流程处置。
(四)申领人员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拒不配合防疫防控措施的,不予发放证书。申领人员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居住地,强行入出,扰乱办公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申领人员云南健康码被赋“红码”或“黄码”的不在本次证书发放范围;因疫情防控或其他原因无法在上述时间领取证书的,可以自8月29日起,通过电话预约,由本人到昆明市司法局领取,不受理他人代领。
(六)因就业、招考急需使用证书但无法在上述时间领取的人员,可以电话联系昆明市司法局查询。
关于领取《证书》的其他事宜,申领人员可以向昆明市司法局咨询。昆明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0871-65138115
附件:1.《关于调整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昆应疫指通〔2022〕39号)
2. 《关于对涉疫风险人员赋“黄码”的通告》(昆应疫指通〔2022〕47号)
昆明市司法局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
关于调整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昆应疫指通〔2022〕39号)
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 所有来(返)昆人员须提前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报备。
二、 自8月1日以来有西藏、新疆和海南省三亚市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入昆后进行3天集中隔离观察(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居住地,实施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天和第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超出7天的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三、 自8月1日以来有海南省海口市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入昆“落地检”为阴性后,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居住地,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超出3天的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四、 在昆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由居住地疫情防控部门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居住地,否则一律实行集中隔离。
五、 除上述地区外,7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入昆后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已做“落地检”的来(返)昆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六、 请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国内疫情态势,非必要不前往高、中、低风险区。主动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如有发热等异常症状,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诊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 以上通告内容,即日起实施。此前疫情防控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后续我们将根据各地疫情防控态势进行动态调整。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8月15日
附件2
关于对涉疫风险人员赋“黄码”的通告
(昆应疫指通〔2022〕47号)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紧迫,为迅速斩断疫情传播链条,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决定对涉疫风险人员云南健康码赋“黄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赋码范围
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同时空人员。
二、 转码条件
5天完成5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结果均为阴性后健康码将自动转为“绿码”。
三、 告知事项
(一)请密切关注昆明市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信息、及手机短信提醒,按照指引配合核酸检测。
(二)被赋“黄码”人员健康码转为“绿码”前,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咽痛、发热等症状,及时就医。
(三)被赋“黄码”人员健康码转为“绿码”前,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做好自我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前往公共场所及人员聚集区域。全市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场站将严格查验“健康码”。
(四)被赋“黄码”人员如近期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请在接种48小时后再进行核酸检测,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备。
(五)外地在昆无固定居所的“黄码”人员向酒店所在社区报备后,由属地统一安排住宿。
(六)正在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期间的“黄码”人员,由集中隔离点、人员所在地社区在健康管理期满后按规定转“绿码”。
(七)被赋“黄码”人员如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将依法追究责任。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