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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358-202108-315410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1-04-15 18:40
名 称: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135307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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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13530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4-15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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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静梅委员:

您在政协昆明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法律服务出口及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经组织我局相关业务部门认真研究,并与其他协办单位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市一直重视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整合调动全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推动昆明市律师走出去,通过“走出去、合起来”等方式整合涉外专业律师事务所,鼓励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完成对市场的战略布局,通过固强补弱、创新创先,不断拓展涉外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昆明涉外法律服务的整体水平。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7家律师事务所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共在境外设立11家分支机构,涉及6个国家。

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积极创新自贸试验区商事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围绕国际投资贸易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研究引入法院、检察院、法学会、律师协会等机构,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创新商事法律服务模式,利用区块链等互联网技术,建立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公证、审判等为一体的法律服务机制,遴选国外法律人才颁发国际专家证书,提供在线仲裁、调解、审判、国际法律培训等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着力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法律服务综合体。

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与昆明学院、对外经贸大学合作建设昆明学院自贸学院,培养既精通专业又精通小语种的复合型本科人才,制定“专业 小语种”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优秀的涉外法律人才。据统计全市共有涉外律师94人,在办理跨境投资、并购业务、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在WTO上诉机构独立办理业务、境外上市业务、海事海商业务、在境外仲裁机构代理案件等方面均有专业律师。

2017年12月,经开区成立了“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中心”。市商务局(贸促会昆明市支会)作为成员单位之一配合做好国际商事仲裁服务工作。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的指导下,2020年分批设立昆明、河口和瑞丽国际商事调解机构,昆明片区分中心的牌子挂在昆明市贸促会,秘书处工作由市贸促会和市司法局共同承担。

自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中心成立以来,举办了“第三届昆明国际友城合作与发展研讨会”、“国际商事仲裁服务国际学术研讨会”和“昆港合作·法治昆明”专题访谈会;2019年9月,承办“金砖国家技术转移高峰论坛—金砖国家及南亚东南亚国际商事仲裁合作分论坛”; 2019年4月,以“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主题,举办了“中国—孟加拉国际仲裁昆明培训班”;2019年11月举办了中泰培训班-通过非诉讼争端解决方式管理业务”培训班等相关培训活动等。服务中心向云南省和昆明市的大型国企提供法律咨询及政策指引,及时发布经贸摩擦预警信息通告、组织纠纷调解等服务。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调解分中心挂牌成立后,昆明贸促会联合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于2020年11月24至26日共同举办2020 调解员培训活动。培训期间,总会调解中心副秘书长王芳结合实践案例向学员讲授了商事调解的特点、阶段及各阶段如何开展调解工作,法律界学员想成为商事调解员的反映强烈,积极咨询申请成为商事调解员的途径。调解分中心结合云南省贸促会“优势互补、借船出海”的工作思路,借鉴总会调解中心丰富的调解经验,欲培养一批可以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做好法律保障服务的专业调解人才。

二、 关于推动我市法律服务出口及涉外法律人才工作的政策指引和法律依据

2016年5月20日,《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合颁布(司发通〔2016〕136号),自2016年5月20日起实施。

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于2017年12月29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云司通〔2017〕115号)。

昆明市司法局、昆明市商务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8年3月27日印发了《昆明市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昆司通〔2018〕40号)。

上述3个文件和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是我局开展法律服务出口及涉外法律人才工作的政策指引和办理本政协提案的依据。

三、 对提案涉及司法局职能相关内容的回复意见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各职能部门加强研究和沟通,进一步推进我市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并与您密切保持联系,汇报进展情况,具体工作计划包括:

一是重点围绕鼓励、引导昆明律所通过“抱团式”发展“走出去”,进一步提升昆明律师涉外法律业务竞争力等内容,尽快研究出台昆明律师涉外业务三年发展规划。

二是不断健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储备机制、统筹使用机制、人才引进机制,建立涉外法律人才库,利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训练班、训练营等方式,提升我市涉外法律服务能力。

三是进一步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行业协会交流与对接,互相了解法律服务需求,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涉外法律服务搭建合作平台。

四是组织我市律师、高校学者、法律服务机构等专业人才,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学术研究活动,设立涉外法律服务课题研究项目,推进我市涉外法律服务的理论建设。

五是我局会积极对接市商务局,不断研究商事法律服务发展的重大问题、案源拓展和机构发展,紧紧围绕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充分依托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优势,积极发挥国际商事调解服务职能作用。

六是指导市律师协会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建设,目前市律师协会已建立一带一路法律工作委员会、南亚东南亚法律专业委员会、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并组建了工作组,推进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设立法律服务合作专场推介会,建立我市法律机构与海外企业互通互联的合作机制,以及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选拔和培训机制等方面的具体建议,为提升我市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意见。在此对您的关注和提案建议表示诚挚的感谢!

联系人:昆明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赵  雄

联系电话:0871-63101250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