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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358-201909-157606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9-09-09 15:56
名 称: 昆明市司法局关于对政协昆明市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33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昆司发[2019]45号 关键字:

昆明市司法局关于对政协昆明市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33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09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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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云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的关心,为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现就您在政协第十三届昆明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第133330号提案(关于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作如下答复:

全市民营经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民营经济工作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着力稳增长、优环境、调结构、提质量,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18年,全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2390.6亿元,同比增长6.1%,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5.9%,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对GDP的贡献率为34.3%;截至2018年末,全市个私企业户数达69.6万户,同比增长7.7%;全市民营企业完成进出口总额29.38亿美元,增长26.45%,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占全市进出口总额比重为22.4%;全市民营企业上缴税金638.5亿元,增长13.6%;在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考核中,我市官渡区、盘龙区、西山区3个区被评为“云南省民营经济综合10强县”。

一、 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体系

(一)建立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制度

2017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昆明市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方案》(昆办通〔2017〕2号),要求市、县两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钩联系2户以上民营企业,每年到联系企业、商会调研不少于2次,实现常态化联系服务民营企业,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问题,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根据领导调整情况和企业发展状况,实时调整市级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名单,全市32位市领导挂钩联系66户重点民营企业,并建立挂钩工作联络员制度,每位挂钩市级领导和每户挂钩企业均确定了联络员,搭建双向沟通机制,更好服务企业。

(二)建立多部门参与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发展民营经济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政策,加强对发展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根据《中共昆明市委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方案》(昆办通〔2018〕5号),成立了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法制办等包括党委、政府、司法部门为成员的昆明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7号),将“昆明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昆明市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日常工作。

(三)组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各项工作,2019年5月31日,市委办公室印发《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昆明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委办〔2019〕54号)。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市级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主要负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负责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统筹谋划、协调指导、督查评估和综合考评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营商环境办”),下设在市政务服务局,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统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好领导小组工作安排。针对具体工作领域,结合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领导小组下设10个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由市级分管领导任组长,全面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 努力营造“爱商、护商、敬商、为商”的社会体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建设安排部署,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多举措营造“爱商、护商、敬商、为商”的社会体系。

(一)强化政策制度保障,构建“1+N”优良的营商环境体系

在充分学习借鉴上海市在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基础上,2019年4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昆明市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的通知》(昆办发〔2019〕24号)。两个文件针对国务院、省政府对昆明市营商环境评价核心指标领域,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市聚力攻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的关键领域和重点任务,为我市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同时,为谋求我市关在键指标领域有所创新突破,有效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昆明市进一步出台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笺〔2019〕225号)、《昆明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行动方案》(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待发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55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优化自来水接入营商环境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政办笺〔2019〕236号)、《昆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昆政办笺〔2019〕220号)、《昆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优化燃气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政办笺〔2019〕230号)等6个文件,就全市深入推进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供水、供电、供气方面改革,做了制度性具体安排,全方位、多角度,加强营商环境政策保障。

(二)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市司法局每年组织数十家律师事务所、数百名律师到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窗口参与涉法涉诉值班,到市信访局窗口参与信访值班,遇民营企业相关问题均引导通过法治途径寻求解决。2018年12月14日,印发了《昆明市司法局 昆明市工商业联合会 昆明市律师协会 关于印发〈昆明市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协调157家律师事务所组成昆明市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律师法律服务团,为全市民营企业开展免费的法治体检活动,该活动仍在持续进行之中。监督指导全市公证机构认真办理企业并购、招标投标、知识产权、拍卖、提存、抵押等公证业务,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公证法律服务力度。为民营企业办理授信、借款合同、还款协议、抵押保证合同、保理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公证事项,规范企业融资行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提供线上线下免费的法律咨询、开展企业法律实务讲座培训、主动上门办证送证等活动,努力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标准的法律服务,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法治意识。

(三)积极宣扬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

根据省工信厅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第八届“云南省百户优强民营企业”和“云南省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推荐工作,我市共推荐30户民营企业和19名企业家至省民营办参加评选,最终我市26户民营企业和17名民营企业家入选,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通报。2018年4月至7月,成功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大赛共收到来自全省各州市各行业领域181个报名项目,历经初赛、复赛、决赛,最终评选出大赛一等奖项目6个、二等奖项目10个、三等奖项目16个,并遴选出53个项目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筛选出101个项目列入我市重点扶持培育项目库。全国总决赛上,我市5个项目进入200强,其中,100万像素非制冷红外热成像镜头研制(企业组)、智能车载太阳能转化防护装置研发及产业化(创客组)两个项目进入全国50强,营造了尊重创新、崇尚创业的浓厚氛围。

(四)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力打造“一网通办”系统

2016年10月,国家信息中心向昆明配送“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应用系统。2017年9月,市政府与国家信息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昆明正式成为西南首个部署应用国家信息中心免费配送标准化应用系统的城市,并由国信中心专家团队指导参与建设。在此基础上,将建设内容拓展至公共资源交易、投资服务和党群服务领域,升级国家信息中心免费配送的标准化应用系统,与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和共享,开发建设投资服务系统、智慧党建系统,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服务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融合,打造应用集成、界面规范、部署集中、信息共享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构建全市政务“一张网”。目前,昆明市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上与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实现了“统一服务入口”、“统一身份认证”、“统一事项管理”、“统一数据共享”和“统一效能监察”五个统一,已完成县区部署,正在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延伸,联通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服务体系已初具雏形。今年6月3日,国家信息中心对昆明市“一网四中心”建设进行评议检查,指出:昆明市首创“一网四中心”服务模式体现了“大政务”的思路理念,符合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技术标准,服务体系完备,有效推进了全市营商环境建设。

三、 进一步优化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社会服务体系

(一)深入简政放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权力运行

近年来,我市梳理并发布了《昆明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昆明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昆明市市级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昆明市政府部门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昆明市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昆明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昆明市精简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时限事项清单》、《昆明市第一批“网上办”“直接受理”“马上办”“就近办”“全城通办”事项清单》、《昆明市精简取消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昆明市2018年市级行政职权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事项清单(试行)》共十个事项清单。通过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规范市政府各部门权力的规范运行。同时,强化清单动态管理,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出台《昆明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类别,清理规范市级16个部门原有非行政许可项目33项。全面取消“管理服务事项”类别,清理规范市级20个部门原有管理服务事项57项。市级部门除行政许可外的行政职权由原来的6797项,动态调整为6212项,减少585项。2018年,全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共取消8项,合并4项,调整类别2项(含3个子项),下放46项(含7个子项)。2019年,市级已先后三批共承接5项、取消5项、下放22项行政审批事项。为进一步精简规范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市政府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精简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全面对标国内先进城市,采取取消、冻结、下放、合并、调整类别、纳入省级下放目录管理“六个一批”措施,进一步进行清理规范精简市级行政许可事项。

(二)打造服务型政府,构建昆明政务服务“七办”新模式

在推进“一网四中心”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等工作要求,结合昆明实际,探索形成昆明政务服务“七办”模式,从多个方面在全省先行先试。一是全面实施审批服务综合受理“一窗通办”。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将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站),实施一窗综合受理、集成服务。全市已有2248个办事事项纳入综合受理窗口进行“一窗受理”。二是全面实施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建成上下联动、横向联通的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让与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事项,在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首批市级273项,县(市)区1413项,全市共计1686项办事情形已全面实施一网通办,网上受理量为3213。三是加快推进审批服务“就近申办”。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为民服务站设置代办工作席,实现个人事项就近申办、网上代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让群众办事少跑路、不跑远路。首批79项事项已全面实施“就近申办”。四是全面实施审批服务事项“一次办成”。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实现“申报表单一次填写”、“申报材料一套提交”、“批文证照一库共享”、“审批进度一网查询”、“审批服务一站办理”“五个一”主题服务工作模式,让群众、企业一次办成“一件事”。所有“一窗通办”事项办结成果均可通过EMS进行快递达到,实现“一次办成”。五是加快推进审批服务“掌上通办”。完成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移动端APP开发建设,市本级273项,县(市)区1413项,全市1686项审批服务办事情形实现通过APP进行办事预约、进度查询、事项申报、材料提交。六是全面实施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好”。梳理20个市级部门352个“马上办好”事项清单,通过集中授权,将各部门“马上办好”事项的受理、办理权限,集中委托综合窗口统一行使,提高为民办事效率,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七是探索推进审批服务“全市能办”。借助网上办和网上代办机制,对办理量大、办理频次高的事项,最终实行全市通办、跨区能办、异地可办。

(三)高起点建设,对标国内一流城市全面深化“3550”改革

为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构建便民高效审批制度,2018年7月,全市正式启动“3550”改革。印发了《昆明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18〕35号),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开办企业从原来需17个工作日、跑5个部门,压缩至现在五个环节3个工作日内完成。印发了《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全面实行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统一办结”工作模式,平均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印发了《关于优化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目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政办〔2018〕83号),全面推动“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完成”改革。将项目开工建设前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均实行“阶段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运行模式,审批时限压缩至50个工作日。2019年,在“3550”改革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最新文件要求,对标上海市等国内一流城市经验做法,“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重点推进“一窗通”信息系统平台开发运用,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范围从二手房登记扩展至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加快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模式;“办理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范围由工业项目扩展至工程建设项目全覆盖,环节由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延伸至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包括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

(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开展重大投资项目全流程代办服务

昆明市围绕投资项目全程免费代办工作,强化“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服务,推进“服务一条龙”,努力实现投资更便利,为加快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自2017年以来,昆明市投资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作用,按照“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全程服务、依法履程、监督评价”的原则,通过实施全程免费代办、审批协调、流程优化、跟踪指导,为来昆投资项目提供“贴心式、保姆式、点对点、主动式、全方位”服务。先后为“优必选”、“双环铂”、启明星辰、华强方特、河南中测等多个省、市重点项目,开展全程免费代办、帮办服务,在工商登记、协调办理、用地审批、后续保障等方面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2018年,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优化投资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按照《昆明市投资服务中心引入第三方企业开展代办服务和创新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方案》精神,引入第三方专业运营服务团队,实现投资服务工作规模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运行。

(五)创新交易大数据监管,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昆明市以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运营、发展为抓手,逐步发展完善行政监督平台和大数据管理系统,促进制度供给侧同技术需求侧精准对接。2012年,在《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发布一年前就开始系统建设,2014年实现招投标“全流程、全区域、全覆盖、全封闭”电子化,并且作为全国试点城市之一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验收。至今电子化运行项目2.2万个,参与投标9万人次,受理处理投诉600件,积累数据25T。为开展大数据管理,拓展行政监督平台应用奠定了基础,结合优秀的制度基石,形成了昆明市丰富的“技术工具箱”。当前,结合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要求,我们提升了大数据监管系统应用水准,丰富了行政监督平台功能。系统包含“项目智控、专家智检、主体智测、营商智览”四大模块;具有投标文件饱和度、评标时间偏差度、评委评分偏差度、投标人得分偏差度分析研判功能;设置“重点关注名单”,对有历史异常行为的评委、投标人、代理机构自动预警。以上模块和功能已经在监管实践中取得具体成效,真正体现“技术的价值在于应用,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四、 建立和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体系

(一)及时废止、修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民营经济法治环境,按照“放管服”、简政放权的要求,及时对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就行清理。2019年以来,废止《昆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昆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对《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昆明市节约能源条例》《昆明市清水海保护条例》《昆明市消防条例》等进行了打包修改,以减轻民营企业的负担,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服务,从源头创建对所有市场主体都平等对待的法治环境。

(二)及时组织制定有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府规章

在立法计划的制定过程中,我局一直将改善民营经济法治环境的相关立法项目作为重点相关进行安排。按照《昆明市2019年度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法计划》的工作安排,2019年,我市将制定《昆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修订《昆明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昆明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从信息资源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流程优化、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方式改革、农贸市场管理方式改革等方面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保障,消除不合理的限制,使民营企业能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2019年9月,市司法局将牵头启动2020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把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立法项目作为重点项目进行征集考虑。

(三)研究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按照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9〕3号)(“省22条”)的要求,5月15日,市工信局牵头起草的《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7号),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实施意见》是做好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规范性、统领性文件,共有19条措施,在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健全工作领导体系、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尊重民营企业的浓厚氛围等方面,均有相应的政策举措,为做好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云办发〔2017〕47号)精神,市司法局牵头起草的《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19〕20号),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5月16日正式印发实施。《实施意见》制定了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一是科学立法,健全法规制度体系;二是依法行政,寓服务于管理;三是推进诚信政府建设,规范履约行为,清偿政府欠款;四是促进公平竞争,有效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五是公正司法,平等保护;六是依法保护企业产权;七是普及法律,依法保护守法诚信经营;八是创新治理,鼓励行业自律;九是严肃追究责任;十是加强领导,合力保障。上述10条措施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方面明确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并将此项工作列入2019年度依法治市目标管理考核项目。

(四)狠抓司法办案质量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近年来,昆明市突出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入点,紧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大产权保护力度,狠抓司法办案质量,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2018年,破获涉众型案件193起,挽回经济损失2.65亿元。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11人,提起公诉787人,不断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针对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等领域为获取非法利益而虚构事实打“假官司”的问题,办理虚假诉讼14件,着力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依法受理涉及民营经济刑事案件181件,审结159件。受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商事案件59758件,审结56590件。受理民营企业申请执行案件32467件,执结30768件,执行难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五、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抓好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法规落实。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2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9〕3号)、《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7号)等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宣贯落实,广泛开展“送政策进民企”活动,多渠道宣传、解读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力争各项举措早日落地、早日见效,增强民营企业的政策获得感。

(二)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发挥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对民营经济工作的协调指导。继续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持续营造“爱商、护商、敬商、为商”的社会体系,营造“尊重纳税人、尊重财富、崇尚创业”发展氛围,从为社会服务、为经济服务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外界环境。

(三)研究拟定关于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入调查研究,充分了解掌握我市当前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现状,做好制定出台我市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相关政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密切关注国家、省出台相应政策的进展,按照市委改革办要求,争取在省里出台后3个月内研究出台我市相关政策。


                                                                               昆明市司法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