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李建春)
发布时间:2022-06-1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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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当事人申请,李建春在代理案件中明知证据是虚假的仍然向法院提交一案,定于2022年6月21日14时00分在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156会议室举行公开听证会。如有旁听需要,请携带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用于核对),并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昆明市司法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