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购买戒毒人员心理咨询和技能培训服务的计划
按照《司法部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意见》(司发〔2018〕3号)和《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关于加强戒毒场所心理矫治工作的意见》)(云戒发〔2021〕8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治工作水平,做好戒毒场所戒毒人员心理矫治和职业技术培训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戒毒人员心理矫治和技能培训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心理咨询和技能培训服务 (目录代码A0503 社会救助对象基本服务,包括心理咨询、婚姻家庭咨询、康复训练、教育矫正、技能培训、行为干预、维权援助等)。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 对戒毒人员开展心理咨询,提供心理危机干预;
2. 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3. 开展专题心理健康讲座;
4. 所内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化心理咨询专家队伍及资源,科学化、专业化、针对性地对戒毒人员开展心理咨询,帮助戒毒人员主动改变错误认知,促进戒毒人员教育矫正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发展,预防、改善和消除心理问题,塑造积极人格,提升心理能量,增强拒毒能力,助力戒毒人员戒断“心瘾”;促进戒毒人员回归社会衔接,保持操守率和减少复吸率。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5,000.00元。
(二)资金来源: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年初预算“强戒人员补助经费”。
五、 承接标准
委托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机构开展心理项目服务,其中服务人员需为拥有教学和临床实践经验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和精神科医生。
委托具有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威机构开展职业技能服务。
六、 目标要求
运用科学心理学理论,采取专业手段,帮助戒毒人员调节不良情绪,预防、改善和消除心理问题,构建合理认知,提升心理能力,塑造积极人格,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增加就业能力,为回归社会正常生活打下良好基础。在2022年内完成此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心理矫治专业水平,使戒毒人员心理矫治工作特殊更加凸显。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