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司法局关于购买行政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咨询服务的计划
为加强我局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条码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资〔2012〕103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司法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行政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咨询服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行政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咨询服务,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代码E1501,咨询服务(行政资产、财务管理咨询)。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司法局
三、 主要内容
1. 协助我局管理固定资产,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维护(包括资产使用人信息变更、新增资产二维码标识制作和粘贴、计提资产折旧等);2.报送全年资产月报及资产年报等有关数据;3.协助我局资产处置报废等工作;4.提供全年财务管理、账务处理、预决算等咨询服务。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5万元
(二)资金来源:市司法局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公用经费”中支出。
五、 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1.具有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经验;2.具有为行政机关提供财务管理咨询和账务处理方面的经验;3.同行业无违纪违法情形。
六、 目标要求
配合我局完成固定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资产月报、资产年报、资产购置、资产处置报废等工作;提供财务管理、账务处理、预决算等咨询服务。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司法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公示期: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联系人:顾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87163152532。有意者请参与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