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31500000
昆明市司法局部门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司法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昆明市司法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昆明市司法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司法局主要履行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具体如下:
1.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参与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修订,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工作。
3.指导、开展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4.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
5.负责省市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草拟,负责承办昆明市人民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
6.负责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昆明市人民政府涉法事务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
7.负责审查确认并公告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资格审查和执法证件管理。
8.监督、检查、指导全市行政复议的相关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代理市人民政府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承办市政府行政赔偿案件。
9.指导、监督全市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
10.指导、监督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1.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管理“148”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12.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安置帮教工作。
13.指导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矛盾调处工作。
14.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
15.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后勤物资、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的管理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
16.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司法局为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县处级。包含昆明市司法局机关和2个下属单位: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中,局机关内设机构15个:办公室、法制调研处、立法处、戒毒工作指导处、社区矫正管理处、行政复议与应诉处、依法行政指导监督处、法律事务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处、公共法律事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行政审批处、装备财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处。其他工作机构3个: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政治部(警务处)、机关党委。
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内设12个处室、1个卫生所、2个警戒护卫大队、9个强戒大队共24个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法律保障工作,不断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以治本安全观为统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压实安全责任,强化风险管控,保持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着力强化生活保障、安全保障、医疗保障,着力把戒毒人员矫治为守法公民。提高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水平,继续推广使用可穿戴化定位设备和执法记录仪等电子设备,加强日常核查和分级管理,防止脱管失控,提高监管有效性和安全性。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选派工作机制,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与联系。
2.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能力。继续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以县(市)区、乡镇(街道)为重点,以“互联网+12348”为导向,通过网上录入、数据整合等实现功能互通、信息共享、高效联动,形成集成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多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为“一带一路”和昆明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持续推进法律服务行业执业监管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依法公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诚信状况,探索建立被处罚处分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不良记录档案制度,适时通过网站在行业内通报、向社会披露。继续探索“两结合”管理体制的新方法、新思路,进一步加快协会的自身建设和职能建设,不断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完善行政管理机关与行业协会的协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好2020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昆明考区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安全、稳定、顺利、有序。
3.加强法治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普法教育效能水平。全面贯彻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形成普法合力。开展宪法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法治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普法骨干、联络员培训班。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对各地各部门申报的法治创建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
4.加强政府立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加强我市立法水平,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管理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代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律建议。
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重点事项。昆明市强戒所的重点工作是负责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教育戒治,负责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康复工作,对戒毒人员进行身心康复治疗、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和回归社会指导,提供习艺劳动和技术培训,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创造条件,组织对在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社会帮教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帮教工作。
6.继续参与处置市委、市政府涉法事务,为市委、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分别是昆明市司法局、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并入昆明市司法局预、决算)、昆明市强制戒毒管理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0人,其中:行政编制429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31人。在职实有4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4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91人,其中:离休 2人,退休 89人。
车辆编制19辆,实有车辆1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63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30.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自筹资金1299.2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总收入14126.41万元对比增加了1503.71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原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人员全部合并入新组建的昆明市司法局,所以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330.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330.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30.83万元(本级财力14330.8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3909.49万元对比增加了421.34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原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人员全部合并入新组建的昆明市司法局,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630.12万元。与上年总支出14126.41万元对比增加了1503.71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原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人员全部合并入新组建的昆明市司法局,所以总支出增加。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33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0.83万元,与上年12288.55万元对比增加了242.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人员全部合并入,所以人员工资等费用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800万元,与上年1837.86万元对比减少了37.8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了压缩和控制。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2040601行政运行2970.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和机构正常运转支出。
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支出235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基层司法、人民调解的业务工作支出。
2040605普法宣传支出105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开展指导全市普法宣传业务工作和与媒体普法栏目合作等业务工作的支出。
2040606律师公证管理支出30万元,用于全市律师管理、公证工作管理的业务工作支出。
2040607法律援助支出80万元,用于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工作指导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支出。
2040608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支出265万元,用于组织年度昆明考区(含四个地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支出。
2040610社区矫正支出20万元,反映用于社区矫正的业务工作支出;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345万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综治维稳工作、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酬劳、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政府立法、依法治市以及其他司法行政辅助事项工作的支出。
2040801行政运行支出6211.58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保障人员工资和机构正常运转支出。
2040804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641.2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强制隔离戒毒事务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支出。
2040805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经费支出529.4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强制隔离戒毒事务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支出。
2040806所政设施建设支出279.2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强制隔离戒毒事务的所政设施建设支出。
2040899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231.8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强制隔离戒毒事务的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1.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64.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基本医疗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6.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公务员医疗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大病医疗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898.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210203购房补贴5.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购房补贴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工资福利支出11190.77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729.75万元,30102津贴补贴3525.03万元,30103奖金2329.50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1.15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45.77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4.55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6.13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1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898.37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14.31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226.45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28.82万元,30205水费26.98万元,30206电费16.04万元,30207邮电费59.81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33.97万元,30211差旅费127.6万元,30212因公出国(境)费用21万元,30213维修(护)费266.4万元,30214租赁费36.72万元,30215会议费14.67万元,30216培训费107.47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3.4万元,30226劳务费95.16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475.32万元,30228工会经费31.20万元,30229福利费124.5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85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424.18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36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9.59万元,其中:30301离休费7.92万元,30302退休费223.97万元,30305生活补助82.2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85.5万元。
310资本性支出76万元,其中:31013公务用车购置26万元,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50万元。
399其他支出438万元,其中39999其他支出438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530.83万元,项目支出3099.29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县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预算金额200万元,功能科目为2040604,经济科目编码39999其他支出。主要用于奖励14个县(市)区符合“以奖代补”的案件奖励和开展相关人民调解工作经费。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此项由是本局对县区进行转移支付补助,没有中央配套补助资金。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立项依据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11〕131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市司法局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经费600万元,由市财政直接划拨至个县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9个,采购预算资金572.57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司法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2万元,较上年增加58.21万元,增长69.47%,增长原因:一是因公出国费用增加,二是车辆购置费增加。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司法局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21万元,较上年增加21万元,增长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6人次。
增加原因: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根据工作需要,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21万元,主要用于借鉴国外戒毒模式四区五中心戒毒管理经验,学习建立以分期分区为基础,以专业中心为支撑,以科学戒治为核心、以衔接帮扶为延伸的司法行政戒毒基本模式,不断完善戒毒所设置的生理脱毒区、教育适应期、康复巩固期、回归指导期。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司法局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万元,较上年17.94万元减少1.94万元,下降10.8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1600人次。
减少原因:一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十条禁令的相关精神,对公务接待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并严格按预算执行。二是实施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数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司法局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5万元,较上年65.85万元增加39.15万元,增长59.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5万元,较上年增加45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较上年65.85万元减少5.85万元,下降8.8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增加原因:一是2020年昆明市司法局部门按照市车编办审批同意新购买2辆执勤执法车辆,故2020年车辆购置费增加45万元。二是我局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故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经费
2020年财政预算金额265万元。绩效目标:完成2020年昆明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资金主要用于组织实施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支出。产出效益:为推进全市法治建设选拔和输送优秀法律职业人才,并对法律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2.法律顾问室经费
2020年财政预算金额135万元。绩效目标:完成210件市政府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处置涉法事务、出具法律意见等工作劳动报酬。产出效益: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参考。
3.法治宣传管理经费
2020年财政预算金额105万元。绩效目标:完成全年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全媒体对外法治宣传节目、栏目、报道、微视频、宣传片拍摄等费用。产出效益:通过广泛宣传和报道,让全社会尊法、知法、用法、守法,推荐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4.昆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经费
2020年财政预算金额66.72万元。绩效目标: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转场所租金、司法鉴定、公正管理和法律援助等支出。产出效益:通过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让政府公共法律服务广泛深入到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使人民群众普遍受益。
5.防职业暴露保险专项资金
2020年财政预算资金48万元。绩效目标:加强戒毒场所队伍建设,提升职业暴露人员人身安全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全所警察职工防范职业暴露保险费用。产出效益:防止场所警察职业感染传染病的风险保障,发挥警察职工干事积极性,确保戒毒场所安全稳定。
6.戒毒模式“四区五中心”运行费
2020年财政预算金额95万元。绩效目标:确保年度“五中心”一体化的正常运行。资金主要用于学习国外先进的 “四区五中心”工作经验,以及“五中心”一体化正常运转、评估等费用的支出。产出效益:运用“五中心”实体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确保戒毒场所和戒毒人员的安全。
7.场所安全设施维修专项资金
2020年预算资金200万元。绩效目标:消除设施安全隐患,提升教育戒治质量,对戒毒人员给予人文关怀提供有效保障。资金主要用于对戒毒人员食堂进行配套维修,对场所太阳能系统、戒毒人员晾衣场、监舍门窗、巡逻道、场所围墙、戒毒人员宿舍、戒毒人员卫生间等设施维修维护。产出效益:提升戒治场所环境,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对戒毒人员行为进行约规范约束。
8.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专项资金
2020年财政预算金额为37.5万元。绩效目标:为戒毒人员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持场所戒毒人员稳定和安全。资金主要用于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治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保证戒毒人员能看得起病。产出效益:保证戒毒人员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司法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0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6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进行了机构改革,原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整体合并入我局,使得我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万元):
单位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昆明市司法局(本级) | 711.56 | 51.70 | 657.07 | 323.99 | 46.88 | 286.20 | 2.79 | ||||
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 11162.52 | 332.29 | 9107.45 | 7051.10 | 119.82 | 1936.53 | 1722.78 | ||||
合计 | 11874.08 | 383.99 | 9764.52 | 7375.09 | 166.70 | 2222.73 | 1725.57 |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司法局部门基本支出12530.83万元,与上年12288.56万元对比增加242.27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2019年进行了机构改革,原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整体合并入我局,使得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障费以及公用支出整体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司法局部门项目支出3099.29万元,与上年1837.86万元对比增加了1261.43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预算了自筹资金1299.29万元,用于新增资产购置和戒毒所改扩建项目等支出。
2. 昆明市司法局部门市本级财政项目预算经费压缩了37.86万元。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31500111
昆明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00601032921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