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关于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计划
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为推进实施两个规划市级示范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an函〔2018〕170号)文件精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市司法局机关(含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明信公证处2017及2019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现制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购买审计服务(目录代码E1401)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
三、 主要内容
重点审计市司法局局机关(含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明信公证处2017及2019年财务收支等项目情况。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8万元。
(二)资金来源:市纪委派驻工作经费
五、 承接标准
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昆办发an函〔2017〕31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an函〔2016〕3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基本信息报备符合执业许可条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公告》(云财会an函〔2018〕55号)等文件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确定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 目标要求
审计市司法局局机关(含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明信公证处2017及2019年度财政资金的筹集、供应、使用全过程是否合理、合法、有效、正常,包括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财务收入和支出等方面。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要求,鉴于该审计项目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