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仲裁委员会关于购买“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项目的计划
按照昆明仲裁委接收工作第一次领导小组协调会议要求,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对原昆明仲裁委员会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审计,为推进实施两个规划市级示范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编制购买服务项目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仲裁委员会。
三、 主要内容
对昆明仲裁委员会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进行审计。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0.6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0年昆明仲裁委员会年初预算公用经费。
五、 承接标准
具有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协议要求开展工作,出具资产审计报告。
七、 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标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2019〕33号):“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完成购买服务协议内容后支付。
联系方式:0871—63364979
昆明仲裁委员会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