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司法局关于购买宪法宣传片制作播放服务的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昆明市司法局拟开展宪法宣传片制作播放工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工作,制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宪法宣传片制作播放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司法局
三、主要内容
制作、播放1分钟宪法宣传片,在昆明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K1频道)一天分6次播出:19:30、21:00、23:00,第二天8:00、10:00、12:00,共播放30天。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预算人民10万元。
(二)资金来源:依法治市工作经费
五、承接标准
由昆明广播电视台负责设计制作1分钟宪法宣传片,并在昆明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每天播出6次,连续播30天。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购买主体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要求认真工作,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七、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2019〕33号)“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拟按照内控管理制度采用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向市财政局报备。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