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司法局关于对政协昆明市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41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09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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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缪宇委员:
你提出关于提高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 案件兑现标准的建议》(第133415号)提案,答复如下: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11〕131号)和《关于下发<昆明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考核办法>的通知》(昆司通〔2011〕90号)文件精神,具体规定如下:
奖励标准:实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的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自行制定。原则上不低于以下标准:
1.简易矛盾纠纷,一次性奖励50元.
2.普通矛盾纠纷,一次性奖励100元
3.疑难矛盾纠纷,一次性奖励300元
4.重大矛盾纠纷,一次性奖励500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联系人:顾沪斌
联系电话:63109921
昆明市司法局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