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考务工作的购买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 》(昆政办[2016]34号)文件精神,为了完成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任务,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完成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考务工作,我单位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完成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考务工作。
(二)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 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 》(昆政办[2016]34号)文件精神,为完成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考务工作,现需要进行购买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司法局。
三、 主要内容
完成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机考”考场考务工作。
四、 预算资金
(一) 项目资金:200万元。
(二) 资金来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
费返还、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预算和政府考试经费补助。
五、 承接标准
根据司法部招标确定的服务公司,具有承担考务服务资格。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购买主体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考务相关工作,确保考试任务顺利完成。
七、 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 》(昆政办[2016]34号)文件精神,拟确定“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承接主体。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司法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