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2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昆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昆政办函〔2018〕2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由昆明市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1.总体公开情况说明;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4.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5.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6.开展政策解读情况;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8.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9.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10.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11.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12.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13.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14.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明确将公开透明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昆政办函〔2018〕20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及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下发了《昆明市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积极推进落实问题整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7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837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条539,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480条。2018年共拟制各类文件506份,退文15份。2018年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回应网络舆情2次,发布办事指南17件,“96128”全年接听16次,“12345”热线电话咨询解答60余次,“12345”交办件办理78件,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来电、来访9065人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答复7件。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拟制各类文件数 | 退文数 | 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 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回应网络舆情数 | “96128”接听数 | “12345”热线电话咨询数 | “12345”热线电话交办件数 |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来电、来访数 |
837 | 837 | 539 | 506 | 15 | 2 | 2 | 16 | 60 | 78 | 9065 |
表 1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图1
2018年在门户网站“财政资金信息”栏目公开《昆明市司法局关于2017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公开的公示》《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2017年度决算信息公开的公示》《昆明市司法局(汇总)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昆明市司法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昆明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公示》。通过门户网站公布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在二环下层立交桥两边护栏上设置宪法宣传标语,进一步扩大宪法学习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形成城市主干道路法治宣传风景线。在社会救助和法律援助领域结合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制定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方案包括法律援助公开基本内容、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的形式、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材料、法律援助范围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图2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昆政发﹝2018﹞44号)文件精神,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取消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继续开展“最多跑一次”事项变动的动态管理工作,全面梳理形成了司法行政工作“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清单共37项,于4月27日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全面涵盖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律职业资格等政务服务工作。全面修订办事指南,在我局门户网站在线服务公布办事指南17项。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在政府网站全面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2018年发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复文7件,发布机构、内容概述、发布日期、文号要素齐全并予以全文公开。落实整改2017年7月30日前市司法局承办的4件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提案的网上答复工作,涵盖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办理答复等内容,并补充完善文号等信息。
图3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度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两次,分别对《昆明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进行解读,对“12 ••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进行宣传发布。梳理我局目前现行规范性文件4件,再次组织有关负责领导对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并在门户网站公示。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2018年10月18日,市长热线、我局局长信箱、政务微博等收到一网络自媒体的大量投诉,该人为投诉昆明某律师事务所肆意在微博发布不当言论等手段来扩大不良影响。为避免一些不实言论导致舆情发生,我局迅速安排律师工作处与该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联系,及时澄清不实言论,有效预防舆情的发生。
2018年11月29日,某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题为《大学生给省领导留言:建议降低云南公务员工资 省人社厅回…》的文章,文末提到“昆明市司法局副科到手每月7500,年终奖6万是否属实?”引发网络舆情,对该舆情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向市委网信办报告请求对该舆情进行管控,截止下午17时,舆情得到有效控制。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均为同一人申请。分别为申请公开《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11年、2013年)申请公开《昆明市2013年法治昆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及《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办〔2017〕22号)《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我局分别对以上申请事项进行了答复。
图4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答复网友政府网站找错1次,认真答复局长信箱来件40封,配合昆明信息港做实日常监测,定期抽查,常态把关,加强新发布信息的检查核实,整改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签订网站监测、监管合同,进一步加大网站日常巡查巡检力度,强化网站规范化建设管理。运维政务微博“昆明司法行政”,政务微信“昆明司法行政”,“昆明掌上12348”,政务头条号“昆明司法行政”。微博粉丝2914人,较2017年增长40%,入围全国司法行政政务微博影响力前100,累计发布原创、转发、参与各类微话题合计1059条,私信答复各类网友咨询问答36次;微信推送素材480条,及时回应公众关切9次。加强“96128”热线电话管理,全年接听16次,配合“12345”热线电话咨询解答60余次,做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来电、来访9065人次。
图 5
图 6
图 7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无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贯彻执行《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工作条例》《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对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对申请人申请答复的内容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保答复符合相关规定后向申请人进行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2018年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新增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专栏,对重点信息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缺少的基本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督促公证工作处履行监管职责,指导明信公证处编制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推进明信公证处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不够好。经认真梳理,我局截至目前有规范性文件4件,但一直无政策解读文件,分别为:《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意见》、《昆明市公证员助理登记管理办法》、《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通知》、《昆明市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发现其中《昆明市公证员助理登记管理办法》、《昆明市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未公示发文文号,我局将对此进行整改,完善公示内容。2017年度未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也没有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018年截至目前,未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也没有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018年度所发布政策解读文件均为转发司法部、省司法厅文件,政策解读文件均已发布全文,并已添加政策文件链接。经整改落实,现已增加现行的4个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内容,并通过图片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
(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答复不规范。2017年7月30日市司法局完成了承办的4件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提案的网上答复工作,但未公布文号等索引信息,经落实整改,2017至2018年度市司法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工作以年度为分组依据进行发布,发布信息涵盖了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办理答复等内容,并补充完善文号等信息。
(三)网站建设管理不规范,缺少公安机关备案。我局已按要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完成所有信息的填写及修改,昆明市司法局网站域名唯一,无其他域名,网站底部党政机关、政府网站找错、云南省政府曝光台等标识信息完整,工信委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公安机关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257号。
图 8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一)进一步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有关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将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等一系列改革的落实,对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有了更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律事务管理和普法宣传,推动政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不予公开外,其余内容及事项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二)进一步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围绕本局工作重点,全面公开本局工作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及调整变动情况;重点公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研究决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起草,立法协调和备案审查、解释,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诉,普法宣传,戒毒、社区矫正管理,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仲裁管理,国家司法协助、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范围、项目名称、执法机构、承办机构、办公地点等;持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大“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推进昆明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增加政府法制信息板块,增加全面依法治国板块,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工作。严格遵照昆明市司法局网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发布信息内容,杜绝错字、漏字。用好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政务“昆明司法行政”微博、“昆明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昆明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网络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回应好政务热线电话。做好“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接听接待工作,配合做好政务热线分步整合工作,做好“12345”市长热线交办件管理交办水平,加强“12348”律师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办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严格依法审查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方式,依法保护个人隐私,确保失泄密零发生。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昆明市司法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3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3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3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8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8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 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4.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2 |
单位负责人:刘 毅 审 核 人:黄全胜
填 报 人:王耀樋 联系电话:63188635
填报日期:2019年2月26日